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優質企業制度,所謂AEO其係指涉及貨物之國際移動,且已受各國海關或由海關委任機構所認可其為遵守WCO或其他供應鏈安全標準的業者。

 

AEO應採用並須符合以下最佳安全性標準及最佳操作實務13要項:

1.已證明為遵循海關規定

當業者向海關提出成為AEO之申請時,海關應將該業者在過去是否遵循海關規定之紀錄列入考慮。

 

2.具備符合要求之商業紀錄管理系統

AEO應保存及時的、正確的、完整的並且為可核實的進出口紀錄。保存可核實之商業紀錄就國際貿易供應鏈的安全而言係為一必要要件。

 

3.具備健全的財務

針對AEO在施行供應鏈安全措施時是否具備維持及改善的能力而言,AEO之財務是否健全係為一重要指標。AEO就其進行之商業活動係必須具備足以執行其所承擔義務之良好財務狀況。

 

4.建立與海關之諮商、合作與聯繫管道

海關、其他政府機關以及AEO必須就彼此關注的事項進行經常性地諮商,例如是供應鏈安全以及便捷化措施等事項。諮商結果應提供予海關以發展及維持其風險管理策略。

 

5.具備內部教育訓練計畫

關於安全政策、偏離安全政策之認定、以及因應安全性相關事件所須採取的行動,海關及AEO應發展出人員之教育訓練機制。

 

6.確保資訊之機密性及其交換和存取之安全性

作為確保敏感性資訊安全之整體綜合策略的一部份,海關及AEO應發展或增強其對受託資訊的保護手段以防止誤用或竄改。

 

7.貨物安全之確保

海關與AEO應建立及支持各項措施以確保貨物之完整性得以維持並有最高層級的存取控制,海關及AEO並應建立有助於維持貨物安全性之日常程序。

 

8.運輸工具安全之確保

在未有其他國內或國際規範的情況下,海關及AEO應聯合從事有效控制機制之建立,以確保能夠有效地維持運輸工具之安全。

 

9.經營場所安全之確保

在考慮到AEO的觀點及其符合國際標準之必要後,海關應建立海關特定安全強化規則的施行要求,以確保建築物安全及對外部及內部週邊的監視及控制。

 

10.人員安全之確保

海關及AEO應根據其職權以及能力而在合法情況下對雇員的背景進行甄選審查。另外,其應防止未經授權之進出其設施、運輸工具、裝載及貨物區域,因為未經授權之進出其設施、運輸工具、裝載及貨物區域,因為未經授權之進出係可能會影響在供應鏈中其所負責區域之安全。

 

11.鼓勵貿易夥伴採用安全

海關應建立AEO條件及機制,藉此全球供應鏈的安全係可以經由貿易夥伴自願地增強其安全措施而得以增進。

 

12.具備危機管理及應急恢復能力與計畫

為了使恐怖份子所造成意外或災難的影響能夠降至最低,危機管理以及應急恢復應包括有緊急狀況之事前應變計畫並建立相關程序。

 

13.所採安全性計畫之衡量、分析及改善

AEO 及海關應計畫並施行監督、衡量、分析、以及改善程序,用以:

(1)評估這些準則的一致性

(2)確保安全管理系統的完整性及適當性

(3)指出安全管理系統可供改善之處,以增進供應鏈安全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http://proj.moeaidb.gov.tw/aeo/abroad_show.aspx?id=52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ncut123 的頭像
ncut123

士盟 UT Freight Service

ncut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3)